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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中科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航空技术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发稿时间:2018/8/31 9:32:25         作者:金光钊          

    青岛航空技术研究院由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共建,位于全国首批的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园区内,是西海岸新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军民用轻型航空涡轮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智能无人飞行器设计、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试验及测试服务,以及民用涡轮发动机适航技术研究。研究院自2015年开始建设,目前拥有国内首座两万米高空轻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大型航空发动机部件试验台,承担了国家两机专项基础研究和条件保障等众多项目,并面向行业承担航空发动机高空试验任务。

2018年9月,基于前期丰硕合作成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扩大合作,启动研究院二期建设,重点建设航空发动机高空试验基地、中国科学院无人机系统总体技术部、航空涡轮发动机适航设计与试验技术研究中心三个高水平研发平台,形成轻型航空发动机和高端智能无人机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技术产业创新基地。

人才规划

为满足研究院建设和发展需求,建成国际一流的航空技术研发机构,形成一支专业结构完整的顶尖研发队伍,计划依托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技术人才团队,聚焦国内外创新资源,面向全球培育和吸引高端技术创新人才,构筑创新产业基地高端人才平台。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驻青高层次科研人员达到200余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员10名,副研究员30名,博士助理研究员60名,本科及硕士人员100名

 

    二、招聘岗位

见附表。

 

青岛航空技术研究院

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引进需求情况

岗位编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需求数量

工作职责

岗位要求

1

轻型动力研究所

航空发动机试验技术研究

2

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部件高空试验模拟技术研究,低雷诺数下整机及部件性能分析,国内外试验技术发展方向研究。

博士;熟悉航空发动机试验国军标要求。有丰富的实验经历,熟悉国内所有发动机生产厂家及研究院,具有项目申报文字组织能力。

2

轻型动力研究所

航空发动机测试技术研究

2

航空发动机试验测试手段创新、测试设备研制及应用,方向包括非接触测量、高温光学测量、流场测量、发动机高温部件测量等。

博士;熟悉航空发动机测试技术,对热工原理有较深入研究,拥有航空发动机试验经验。

3

轻型动力研究所

航空发动机控制技术研究

2

针对发动机、成附件等高精密高可靠性控制开展研究,方向有电磁兼容试验、控制系统半物理仿真试验、燃油泵及成附件试验、故障诊断等。

博士;熟悉航空发动机控制技术,拥有航空发动机试验经验。

4

轻型动力研究所

结构强度试验研究(非计算)

1

针对发动机结构强度开展研究,方向有振动测量、应力测量、转子动力学测量、遥测(发爆,光纤传感器)、疲劳寿命试验、轴承试验、热障涂层试验等。

博士,具有发动机结构设计、转子动力学分析与测试、高速叶轮机械强度分析能力,具有项目申报文字组织能力,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

轻型动力研究所

气动弹性人才(颤振)

1

航空发动机叶片结构力学、复合材料力学、气动弹性及相关有限元模拟和实验

博士;熟练运用Ansys、Solidworks、Pro-E、Abaqus等专业软件;独立完叶片结构力学、复合材料及气弹性能实验;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好的论文写作能力,外语水平优秀,能够进行英文论文写作与科研交流。

6

轻型动力研究所

适航标准及试验人才

2

负责民用航空发动机适航取证,并完成相应适航试验

博士;熟悉航空发动机质量管理体系,熟悉航空发动机试验,对国内外适航情况有所研究。

7

无人机研究所

半物理仿真实验室 仿真系统设计

2

负责半物理仿真实验设计、系统验证;半物理实验过程问题处理,系统设计缺陷改进;

硕士及以上,飞行控制工程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5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8

无人机研究所

半物理仿真实验室 室主任

1

负责半物理仿真实验室全面工作,负责半物理仿真实验室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技术协调。

博士及以上,飞行控制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小于40岁。

9

无人机研究所

工艺室 飞机总装工艺

2

负责无人机飞机总装工艺设计,飞机总装现场跟产。

硕士及以上,飞行器制造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0

无人机研究所

集成工艺研究室 室主任 

1

负责无人机研究所工艺室全面工作,负责集成工艺研究室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技术协调。

硕士及以上,飞行器制造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小于45岁,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11

无人机研究所

工艺室 集成联试工艺

2

负责无人机系统集成联试工艺,无人机系统集成联试现场跟产。

硕士及以上,电子电气/机电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2

无人机研究所

半物理仿真实验室 控制律设计

1

负责飞行控制律设计,半物理实验过程问题处理,系统参数优化。

博士及以上,飞行控制工程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5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3

无人机研究所

模拟训练实验室 模拟训练

1

负责模拟训练系统设计,学员培训。

硕士及以上,导航与数据处理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4

无人机研究所

模拟训练实验室 室主任

1

负责模拟训练实验室全面工作,负责模拟训练实验室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技术协调。

硕士及以上,导航与数据处理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小于40岁,有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

15

无人机研究所

半物理仿真实验室 伺服系统设计

1

负责伺服系统设计及半物理仿真验证;半物理实验过程问题处理,系统参数优化。

硕士及以上,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6

无人机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1

负责无人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无人机研究所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总体协调。

硕士及以上,飞行器设计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40岁以下,10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17

无人机研究所

综合保障实验室 综合保障 

1

负责综合保障系统设计,保障系统使用维护。

本科及以上,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18

无人机研究所

综合保障实验室 室主任

1

负责综合测试实验室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测试实验室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技术协调。

硕士及以上,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40岁以下,有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

19

无人机研究所

综合测试实验室 综合测试 

2

负责综合测试系统设计,试验系统维护。

硕士及以上,飞行器设计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年龄小于30岁,有工作经历可以放宽。

20

无人机研究所

综合测试实验室 室主任

1

负责综合测试实验室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测试实验室与无人飞行器实验室和方舟公司的技术协调。

博士及以上,飞行器设计专业的学习经历,具备应用相关专业软件的能力,英语阅读资料的能力,副高以上职称,40岁以下,有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

 

 

 

 

山东省及青岛市、区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类别

中央政策

省级政策

市级政策

区级政策

备注

院士

 

1.一次性科研经费50万元,科研活动经费20万元/年,政府津贴12万元/年,可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按不低于180平方米安排。通过省“一事一议”评审,省给予最高400万元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2.柔性引进:聘任来鲁工作的、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的省外院士,每年拨付科研补助经费10万元,工作期间每月发放院士津贴1万元。

1.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00万元,生活补贴6万元/年;通过市顶尖人才评审,给予500万元安家费,青岛市科技人才团队带头人给予1000万-1亿元综合资助。

2.柔性引进:科研经费1.5万元/年。三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1.给予生活补贴600万元。入选市顶尖人才或团队带头人,新区配套250万,最高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

2.柔性引进: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10-30%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国家“千人计划”

通过评审,中央财政给予100万元/人。

通过评审,省“一事一议”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津贴,30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4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给予100万元资助。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类给予300万-500万元经费资助;科技创业类给予100—500万元资助。

通过评审,市杰出人才团队给予20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1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资助经费。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研发补助,50-4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风投支持和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

可直接认定新区顶尖人才,区给予100万或200万元生活补贴,500-1000万元项目综合资助,80万元购房补贴或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设立“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省财政给予200万资金支持,新区给予设站单位50万元。

 

国家“万人计划”

中央给予“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1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给予青年拔尖人才经费支持。

通过评审,省“一事一议”给予领军人才最高200万元津贴,30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4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给予100万元资助。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类给予300万-500万元资助;科技创业类给予100—500万元。

通过评审,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团队给予200万元生活补贴,1000万—1亿元综合资助经费。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研发补助,50-4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风投支持和100万元贷款贴息。

可直接认定新区顶尖人才,区给予100万生活补贴,500-1000万元综合资助,80万元购房补贴或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省“泰山学者”政策

 

给予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团队)津贴和科研经费350万元,“特聘专家”(团队)100-200万元,“青年专家”100万元,产业创新、科技创业、产业技能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分别300—600万元、100—500万元、50万元经费资助。

通过评审,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给予领军人才100万元生活补贴,1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综合资助经费。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研发补助,50-4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风投支持和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

通过评审,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给予领军人才100万元生活补贴,1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综合资助经费。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研发补助,50-4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风投支持和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面向海内外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等项目,其中特聘教授聘期为5年,每年给予20万元奖金;讲座教授聘期为3年,每月给予3万元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聘期为3年,每年给予10万元奖金。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20名左右,5年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名专家科技奖金1.2万元,每年可享受一次或多次共计10—20天的休养。

     

外专双百计划

 

自2017年,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国际知名的高层次非华裔外国专家和100个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个人和团队项目最高分别资助140万元、460万元。

     

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政策

   

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研发补助,50-4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60-12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取得风投支持,给予风投总额20%的跟投,不超过200万元。获银行贷款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3年内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100万元以及1000万元以内担保贷款。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的,在国家、省政策基础上,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可直接认定新区领军人才,区财政给予总额50万元生活补贴,300-500万元综合资助。在市财政基础上,区财政按1:0.5配套项目资金支持;100-200平米办公场所,3年免租金;80万元购房补贴或优惠购买120-140平方米人才公寓。

 

博士后

   

给予进站博士后5万元启动资金,在站博士后12万元生活及住房补贴,出站留青、来青工作博士后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和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

给予新引进的出站博士后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博士3年1.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与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全日制博士生

   

应届博士研究生,市财政给予1200元/人/月,最长不超过3年住房补贴。来青创新创业,在青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0.5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经营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新区新引进的博士生,区增发三年3600元/年生活补贴。5年内购买新区商品住房,发放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与市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通过评审,给予10-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区创新创业,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其创办企业办公用房的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50%。

 

全日制硕士生

   

应届硕士研究生,市财政给予800元/人/月,最长不超过3年住房补贴。来青创新创业,在青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0.5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经营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新引进应届硕士生,区增发三年每年2400元生活补贴。5年内购买新区商品住房,发放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与市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通过评审,给予10-100万元启动资金。留学回国人员来区创新创业,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其创办企业办公用房的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50%。

 

全日制本科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1.8万元住房补贴。来青创新创业,给予0.5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经营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新引进应届本科生,按0.6万/年标准发放最高36个月生活补贴(与市政策不重复享受)。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10-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区创新创业,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其创办企业办公用房的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50%。

 

 

 

 

 

西海岸新区其他人才政策

人才类型

  策

 

区顶尖、领军、紧缺人才

1.经新区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分别给予总额100万、50万、30万元生活补贴。顶尖人才、领军人才购买区内商品住房,给予最高80万元购房补贴或优惠购买或者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免租金。紧缺人才入住人才公寓,按市场价优惠70%入住。

2.顶尖、领军人才新区创办企业,提供100-200平米办公场所,3年内免租金。其创办的企业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3年内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提供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

3.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蓝色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省财政给予500-800万元资助经费,区财政按1:0.5的比例配套;入选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在市财政补贴基础上,新区再按1:0.5比例予以配套。

4.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一年内成功在新区落地转化的,给予100-300万元综合资助。

 

“突出贡献人才功勋奖”“突出贡献人才奖”

 

每2年评选一次,给予“突出贡献人才功勋奖”100万,“突出贡献人才奖”20万元。

 

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1.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每人每月分别1000元、800元。

2.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健康查体。

3.管理期内可享受一次免费休假。

4.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在科研立项、专业培训、学习进修、职称聘任等方面给予支持。

5.连续两届(含两届)以上评为区拔尖人才,授予“区荣誉拔尖人才”,除政府津贴外终生享受其他待遇。